美国专为罕见病立法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投保!

2017-05-09 19:14:40 来源:
分享:

在“冰桶挑战”走红中国之前,罕见病对国人而言是个“冷概念”。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,得病人数占总人口0.065%~0.1%的疾病,统称为罕见病。在我国,美国专为罕见病立法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投保,罕见病的官方定义还是空白,由于市场容量小、商业投资回报低、研发本钱与销售价格相对较高等因素,使得罕见病药物少有问世。美国是最早意想到这个问题的国家之1,并专门进行立法,美国专为罕见病立法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投保。

美国关注罕见病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,到80年代初陆续有少数罕见病医治药物出现。1983年1月4日,为了促进罕见病用药的研发,美国国会通过了世界上第1部罕见病用药法案,并进行释义:罕见病为影响少于20万人的病症。根据美国国家罕见病组织统计,全球共有8000多种罕见病,美国就有5000多种。

从1983年1月到2004年6月,共有1129种罕见病药物设计通过了罕见病药品开发局审批,其中249种取得了市场认证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也为研发企业提供了政策鼓励,包括7年的市场独占期、减免税收和注册申请费等。

另外,美国专门立法保证罕见病患者救治。美国政府要求:医疗保险公司对罕见病患者投保不得有任何轻视,不能谢绝投保,不能随意增加保费,患者每一年只需比1般人多支付1000美元(约合人民币6400元)的保费,就能够使用任何药物,美国专为罕见病立法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投保,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支付。

虽然自法案颁布后,中间也要很多质疑声,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,立法让美国罕见病药物研发更加深入,更多的罕见病患者得到了救治。

分享: